近日,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在对谯城区大杨镇境内的亳州市聚祥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已经对这家企业立案调查,并依法查封了该企业部分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4月3日,在谯城区大杨镇境内的亳州市聚祥建材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看到煤矸石库房旁道路上抛洒着泥土,路面未及时清扫保洁,该公司还存在露天堆放粘土、粘土堆未完全防尘覆盖的问题。在该公司北侧,粘土、煤矸石等物料运输道路未硬化,边界处无防尘围挡,现场有大量黑色泥土被车辆带到071乡道。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依法对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进行查封,并责令该企业负责人立即整改。
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田浩介绍,他们将对这家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其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改正。
亳州市聚祥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友民表示,他们将在10天之内建设围挡和冲洗平台,做好企业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开展对砖瓦窑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对砖瓦窑场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汝平)